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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基金十问十答 SPECIAL

引导基金十问十答系列之问题九:与吉林省产业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合作的托管银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引导基金公司以及子基金的股权投资资金应当委托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按照托管协议,负责资产保管、资金拨付和结算等日常工作,并对投资活动进行动态监管,每季度向引导基金公司提交监管报告。

托管银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

(一)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国家性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吉林省有分支机构,与我省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二)设有专门的托管部门和人员

(三)具备安全保管和办理托管业务的设施设备及信息技术系统。

(四)有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制度和内部稽核监控及风险控制制度。

(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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