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基金十问十答 SPE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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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基金十问十答系列之问题十:吉林省产业引导基金子基金遴选流程是什么?
对公开征集到的设立子基金方案等申请材料,由引导基金公司组织投资、会计、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独立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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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基金十问十答系列之问题九:与吉林省产业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合作的托管银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引导基金公司以及子基金的股权投资资金应当委托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按照托管协议,负责资产保管、资金拨付和结算等日常工作,并对投资活动进行动态监管,每季度向引导基金公司提交监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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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基金十问十答系列之问题八:吉林省产业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市场化程度?
吉林省产业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采取完全市场化运营模式,引导基金面向全国甄选合格基金管理人,合作设立专项产业子基金,引导基金在子基金中参股不控股,不做第一大股东,不独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子基金的募、投、管、退全权由投资机构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同时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管理人和出资人进行奖励和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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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基金十问十答系列之问题七:吉林省产业引导基金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成立后的子基金公司依据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进行股权投资、管理和退出。引导基金一般通过到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施退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引导基金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退出子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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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基金十问十答系列之问题六:吉林省产业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投资领域有哪些?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省财政厅工作要求,根据《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政办发〔2015〕22号)确定的投资范围,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将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 医药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信息技术、生物、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和秸秆综合利用五大领域,全力推进设立子基金。